社區券 長者

社區券2026|社區券無資產入息審查 每月$541換過萬元服務 全日照顧/送飯/復康都用得

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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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紀漸長,開始需要有人協助洗澡、陪診、送飯,甚至安排上門復康,照顧者往往第一時間自行尋找機構,再逐項逐次付款,不過這些服務未必需要全部由家庭承擔。若長者經評估後被確認有長期護理需要,可能符合資格申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以政府資助購買日間中心、上門照顧或兩者混合的服務。

社區券每月最高$10,824 政府承擔95%

2026/27年度社區券的服務組合,每月價值介乎4,526元至10,824元。長者按經濟狀況支付5%至40%,餘下60%至95%由政府承擔。以最高10,824元的服務組合計算,屬5%共同付款級別的長者,每月只需自付約541元,政府資助約10,283元;即使按最高40%付款,長者每月自付約4,330元,政府仍會承擔其餘約6,494元。

社區券不是現金 可以自己選服務

社區券並非直接向長者派發現金,而是採用「錢跟人走」模式,讓合資格長者自行選擇認可服務單位、服務種類及每月使用量。

服務主要分為3種模式:

  • 中心服務
  • 家居服務
  • 中心及家居混合服務

長者可以到日間護理中心接受照顧,也可以安排護理人員、照顧員或治療師上門,亦可按需要將兩類服務組合使用。

每個曆月最多可向兩間認可服務單位購買服務。日後如照顧需要改變,亦可更換服務單位或重新調整服務組合,不一定要長期綁定同一間機構。

最高資助95% 每月實際要付多少?

社區券共同付款分為6級:

共同付款級別 長者支付比例 每月自付金額
級別I(綜援受助人) 5% 226元至541元
級別II 8% 362元至866元
級別III 12% 543元至1,299元
級別IV 16% 724元至1,732元
級別V 25% 1,131元至2,706元
級別VI 40% 1,810元至4,330元

實際付款金額取決於兩件事:

  1. 長者所屬的共同付款級別;
  2. 當月選擇的服務組合價值。

無資產限制 有樓有積蓄仍可合資格

不少家庭一聽到政府資助,便以為申請一定設有嚴格資產上限,父母有物業或積蓄便不合資格。但社區券與一般現金津貼不同。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主要用來釐定共同付款級別,而不是決定長者有沒有護理需要。社署會計算長者及指定同住家人,在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收入。指定同住家人包括在香港與長者同住的:

  • 父母;
  • 子女;
  • 配偶。

長者毋須申報家庭資產,亦不用申報同住兄弟姊妹、媳婦、女婿、孫兒或外傭的收入。如長者或家人不願透露家庭收入,仍可申請社區券,但會按最高40%的共同付款級別繳費。換言之,有樓、有積蓄,並不代表一定沒有資格。真正影響申請的核心,是長者是否經評估後被確認有長期護理需要。

不是年滿65歲便有 先看3項資格

社區券並非憑長者咭便可直接申請。長者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1. 已接受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2. 獲評定適合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並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輪候;
  3. 尚未接受院舍照顧服務或其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

因此,社區券真正的門檻不是年齡,也不是資產,而是長者是否已有實際及持續的護理需要。若父母只是年紀大,但仍可完全自理,未必符合申請條件;相反,如長者已開始需要協助洗澡、進食、服藥、步行或覆診,即使仍住在家中,也值得先了解是否需要接受統一評估。

照顧者可由「第0步」開始申請

如父母尚未接受統一評估,照顧者不能直接向服務機構申請社區券。

第一步應先聯絡以下其中一類單位的工作員:

  • 醫院或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
  • 所屬地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 長者地區中心;
  • 長者鄰舍中心。

照顧者可向工作員提出長期護理服務申請,再安排後續評估。

社區券申請4步

第1步:接受統一評估

評估員會了解長者的身體狀況、自理能力、認知能力及日常照顧需要。

經評估確認有長期護理需要後,長者才可登記「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

第2步:留意社署邀請信

社署會按中央輪候冊上的申請日期,依次發信邀請合資格長者參加社區券計劃。

收到邀請信後,長者可因應實際照顧需要,決定何時提出申請。

如父母曾經登記輪候服務,照顧者應重新查看家中信件,確認是否曾收到社署邀請。

第3步:遞交申請

獲邀請的長者可:

  • 填寫紙本申請表,寄回或交回社區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 透過「長者服務券資訊系統」(VISE)網上申請。

一般而言,社署會在收到申請後約4星期內完成審批。

第4步:選擇認可服務單位

獲發電子社區券後,長者或照顧者可透過VISE查閱:

  • 認可服務單位;
  • 服務空缺;
  • 服務價目表;
  • 社區券使用紀錄。

其後再與機構商議個人護理計劃、每月服務次數及服務組合。

上門護理、陪診、送飯都可包括

社區券的服務範圍,比不少照顧者想像中廣。除了到日間中心接受照顧,亦可安排多類上門及支援服務。

日間中心服務

  • 全日或部分時間日間照顧;
  • 復康運動及社交活動;
  • 膳食支援;
  • 往返中心的車輛及陪同接送;
  • 中心正常服務時間以外的照顧。

上門家居照顧

  • 物理治療;
  • 職業治療;
  • 護理服務;
  • 個人照顧,例如協助洗澡、進食及日常起居;
  • 到戶看顧;
  • 到戶照顧者培訓;
  • 家居安全評估及改善建議。

家居及照顧者支援

  • 家居服務;
  • 膳食及送餐;
  • 陪診及護送;
  • 言語治療;
  • 軟餐;
  • 住宿暫託;
  • 輔助科技產品租用。

不過,不同認可服務單位所提供的項目、價錢及空缺均有差異,並非每間機構都能提供全部服務。

照顧者簽訂服務協議前,宜至少比較兩間機構,並問清楚:

  • 每次服務時間;
  • 每月可安排次數;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是否提供服務;
  • 臨時取消如何處理;
  • 有沒有額外交通費、材料費或其他收費。

4個使用社區券注意事項

1. 額外服務未必有資助

中醫、針灸、香薰治療等額外項目,以及超出社區券最高服務組合價值的部分,可能需要由長者全數自費。如機構推介額外產品或服務,照顧者應先問清楚是否屬政府資助範圍,再決定是否購買。

2. 已付款一般不會退還

如長者臨時取消或未能使用已安排的服務,認可單位一般不會退回該月已收取的共同付款。簽約前應先了解取消、改期、住院及惡劣天氣安排,尤其是父母健康狀況較反覆的家庭。

3. 連續6個月不用會失效

持券人如連續6個月沒有購買任何社區券服務,社區券會自動失效。日後如再次有需要,可聯絡個案負責工作員或社區券辦事處重新申請。

4. 不會失去原有輪候次序

長者使用社區券後,其中央輪候冊申請會暫時轉為「非活躍個案」。日後如需要接受其他長期護理服務,可透過個案負責工作員恢復為活躍個案,輪候位置仍按原本的申請日期計算。換言之,使用社區券並不等於放棄原有輪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