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非法打鬥罪成判罰1500元 官斥態度行為惡劣
自認人渣嘅世紀賤男周永恒(Roy)早年藏毒家暴、外遇乜都衰過,去年底因涉嫌於尖沙嘴與便利店送貨員非法打鬥被票控,經審訊後,日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周永恆當時態度行為惡劣才造成事件,判罰款1,500元。
文:東方近地 |圖:周永恆IG、Britni Chan IG、新傳媒圖庫

官斥態度行為惡劣
36歲周永恒(Roy)涉嫌去年12月在尖沙嘴一便利店內,與一名負責送雪條的姓李男子打鬥被捕,兩人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罪。周永恒否認控罪,日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500元,而李姓男子早前已認罪,被判罰700元。裁判官指根據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顯示周永恒被打倒地後,曾起身再衝向對方,雙手向李上半身伸展,右手握拳,不認為他純粹自衛。裁判官續指事發因周永恆當時行為態度惡劣,傷勢較重但罪責並不較輕,希望周永恆反省行為態度。控方指出周永恆過去曾有兩項刑事紀錄,分別於2004年管有危險藥物,被判感化18個月,及於2015年干犯普通襲擊,被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周永恆確認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