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好聲音》參賽者林俊一非禮未成年男童及襲擊罪成 判囚43個月
林俊一利用導師身份5年間性侵7名學生
據案情披露,林俊一於2008年至2023年間,分別在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等地點,對跟他學習歌唱或形象指導的學生進行性侵犯。暫委法官鍾偉強在判刑時嚴厲譴責林俊一藉音樂老師身份非禮各人,指出7名受害人均是他的學生,行為極其卑鄙。法官特別指出,林俊一犯案時間長達5年,涉及7名不同事主,反映他並非一時衝動犯案,而是有計劃地利用師生關係滿足個人慾念。
15歲男童遭脫褲非禮 疑犯稱「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案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涉及一名15歲男童的情節。據案情顯示,林俊一要求這名未成年事主除褲讓他觀察,隨後拉下事主褲子進行非禮。更令人髮指的是,在另一次課堂中,林俊一再次非禮該名男童,並對他說出「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這種極其不當的言論。法官在判刑時特別強調,被告較年紀最細的受害人大22歲,加上對方未成年,罪行性質較為嚴重,必須從重處理。
3名受害人患創傷後壓力症 法官斥行為卑鄙
法官在判刑時透露,案中有3名事主因為林俊一的性侵行為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徵狀,顯示其犯罪行為對受害人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鍾偉強法官在判刑時嚴厲譴責林俊一違反誠信,利用音樂老師身份對學生進行性侵犯,破壞了師生之間的信任關係。雖然法官認同此案被告並非同類罪行中最嚴重的案例,但考慮到其利用職權地位犯案,行為卑鄙,且犯案時間跨度長,涉及多名受害人,因此必須判處相當刑期以示懲戒。
林俊一求情稱修讀神學準備結婚 獲減刑2個月
在求情階段,林俊一的代表律師透露,被告曾向社福機構提供廉價音樂課程,在還押期間進修神學並成為基督徒,現正計劃與女友結婚。然而,報告同時指出林俊一仍堅持有人說謊,對自己的罪行缺乏真正的悔意。法官考慮到被告的求情理由,最終酌情減刑2個月,判處43個月監禁。值得注意的是,林俊一原本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但其中8項非禮及1項普通襲擊罪獲裁定罪脫或表證不成立。
網民震驚娛樂圈再爆醜聞 質疑選秀節目審查機制
消息傳出後,網民紛紛在社交平台表達震驚和憤怒。有網民留言「真係估唔到參加過《中年好聲音》嘅人會做出咁嘅事」,亦有人質疑「TVB係咪應該檢討下選手嘅背景審查」。不少網民對受害人表示同情,認為「啲學生信任老師先會俾佢咁樣對待,真係好可憐」。也有網民批評林俊一的求情理由,指「話要結婚就可以減刑?咁對受害人公平咩」,認為判刑過輕,未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