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

梁漢文醉駕罪成 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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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歌手梁漢文(Edmond)早前因醉駕已承認兩項罪名,今日下午他就案件出庭應訊,被法官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2年,並罰款1,500元,在其保釋金中扣除,無需監禁。

撰文:東方新地|圖片:新傳媒圖片庫

梁漢文 雙手合十離開法庭

梁漢文今年1月23日凌晨涉酒後駕駛,在花園道與羅便臣道撞欄,當時其呼氣測試錄得酒精濃度超標近四倍,因此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呼氣酒精濃度超標罪。早前梁漢文已承認兩項控罪,在裁判官香淑嫻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後,今日下午約2時梁漢文再度現身東區法院應訊。在庭上梁漢文雙手垂直互握,表現緊張。

法官判罰梁漢文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罰款1,500元,及須在停牌令完結前3個月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並須即場交出駕駛執照。判決後梁漢文在法院內跟感化官見面,逗留了3個小時,約下午5時半離開。上車前他對傳媒雙手合十,但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只與律師一同上車離開。他將於本月13日上午9時15分再返東區法院面見感化官,進行社會服務令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