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家|政府暫無計劃強制「醫藥分家」 推動基層醫療改革實現「小病在社區」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就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有關「醫藥分家」問題作書面答覆,指政府現時沒有計劃強制實行「醫藥分家」,但會在推動基層醫療改革時,加強家庭醫生與其他醫護專業的合作,進一步便利市民。
一般而言,「醫藥分家」是指一般情況下只容許醫生為病人作出診斷病症和開出處方,而配發藥物給病人的工作則必須另行由註冊藥劑師或其監督下的配藥員進行。換言之,實施「醫藥分家」安排即表示需要把配藥這項醫生一直以來的工作,以法定形式指定由註冊藥劑師分開施行,同時規定醫生(包括家庭醫生)診所如無註冊藥劑師不得安排配藥。
小病在社區 社區藥房配藥
他指政府正按《基層醫療健康藍圖》推動建立以社區為本的跨醫療專業團隊,當中會加強藥劑師在跨專業醫護管理的角色,同時會推動社區藥房的發展,讓市民可以選擇在社區接受藥物諮詢服務,達致「小病在社區」,措施包括制訂社區藥物名冊、社區藥房計劃等。
當社區藥房計劃推出後,計劃下的藥劑師亦可為合資格的醫管局病人提供指定藥物名單中的藥物覆配服務,包括有需要時服用的藥物和一些治療慢性疾病的藥物,並可分期向病人配發,而病人只需要付醫管局的藥物費用,無需額外支付送遞費。
另外,政府亦會研究在「醫健通+」推出電子處方,實現醫護提供者、藥房及相關持份者之間安全、實時和雙向的藥物紀錄連接,從而提高處方準確性、流程效率及藥物安全。為配合有關發展,政府今年已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
至於第二層及第三層醫療涉及醫院和專科服務,政府於今年5月9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介初步立法建議及長遠優化措施,包括推動醫療服務範圍及收費項目標準化,涵蓋監察藥物的處方和收費情況,期望明年提交規例草案,逐步落實相關優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