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 天瑜 天瑜案引發醫療紀錄爭議 醫管局稱設機制處理後續修訂 保留原文可追溯

天瑜案引發醫療紀錄爭議 醫管局稱設機制處理後續修訂 保留原文可追溯

健康
周天瑜於2020年在瑪麗醫院接受手術期間,疑因延誤輸血致變成植物人,終在去年3月離世。天瑜父親一直質疑醫療紀錄曾被事後修改,並促請警方重啟刑事調查。事件引起公眾對醫療紀錄透明度的關注。有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上提出相關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醫管局處理醫療紀錄撰寫與修訂的程序及監察機制。

修訂記錄具追蹤系統 原紀錄不會刪改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16日)在書面回覆指,醫護人員須遵守所屬專業團體的守則,包括《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及醫管局的《臨床資料政策手冊》及《良好醫療紀錄管理守則》,病歷紀錄須真實、清晰、能反映當時情況。

由於醫護人員在進行診治(如手術)時須專注臨床處理,未必能實時同步作詳盡記錄,不時有需要於事後填寫、修正或補充醫療紀錄。醫管局亦設有機制處理醫療紀錄的後續修訂。若相關紀錄需更正或補充細節,電子病歷系統會自動記錄所有更新的時間及內容,保留原先的紀錄,以確保修訂具透明度及可追溯性。

錄影手術須病人同意 已引入錄影儀器

盧寵茂續稱,目前公立醫院的醫療紀錄由負責醫生根據實際情況撰寫,並按規定進行確認及電子簽署後,上載至系統。他指這項安排與私營界別內的行業標準一致,醫管局更透過電子系統保留所有修訂紀錄,確保較高程度的透明度及可追溯性。

對於有意見指手術過程僅由一名醫生負責紀錄或存有偏差風險,以及是否考慮錄音或錄影手術過程以保障雙方,盧寵茂表示,醫管局正提升電子病歷系統功能,並已引入具錄影功能的醫療儀器作教學、臨床或研究用途。如有需要並獲得病人同意下,可進行錄影,惟須嚴格遵守私隱及資料保護條例,錄影資料亦只限作指定用途。

5年接獲225宗相關投訴 未列明涉及修訂爭議

過去5年內,醫管局就醫療紀錄、報告或醫生證明書的內容或發出事宜,共接獲225宗投訴:

  • 2020-21年度:27宗
  • 2021-22年度:37宗
  • 2022-23年度:79宗
  • 2023-24年度:41宗
  • 2024-25年度:41宗

不過,醫管局未有保存針對紀錄撰寫程序、準確性或事後修訂內容的分項統計數字。